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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7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,證照展延
107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、107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證照展 延與國內/國外體適能證照換發申請簡章
公告內容: 一、依據中華民國體育學會107年3月12日體學會萍字第10700050號函辦理。
二、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」明定初級指導員得擔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,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,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適能指導員,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。
三、旨揭換補發證照申請及授證檢定採「網路報名」方式,換補發證照申請自即日起至3月26日止,授證檢定報名第一梯次自107年3月20日起至4月16日止,第一梯次展延申請自107年6月8日起至6月29日止。惠請轉知所屬機關(
構)、單項委員會、學校及飯店旅館,請單位會員、教練、同仁、學生及教師踴躍報名及參與展延、換補發證照,並於網站刊登報名資訊。
四、另請各直轄市政府體育局(處)及縣市政府教育局(處)函轉所屬國民運動中心及轄區民間健身中心業者,應依「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」,請其所屬教練及課程教師參與授證檢定與展延,以維護民眾運動安全。
五、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,劉玉潔小姐,電話:(02)7734-6876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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